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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力量办大事何以成为显著优势

陈 晋
来源:人民日报发布时间:2020-03-13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严峻斗争中,全国上下一心、全力应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所取得的成效,再次证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同时,这也引发人们深入思考:集中力量办大事为何必然并能够成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集中力量办大事,就要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效协调各领域、各层级资源,集中力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关键难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灾难,推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尖端项目或重大活动。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国的一大制度优势。

集中力量办大事,何以必然?这是后发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优化选择。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面临的基本情况是人口多、底子薄、资源有限、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在世界现代化大潮中处于追赶地位。要想迎头赶上,必须找准突出短板和弱项,集中有限资源去攻关,由此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历史中,我们可以举出许许多多的例子来证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成功实践。如今,中国发展起来了,也许有人会说,在国家综合国力日益增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的今天,为什么不完全靠市场来调配资源,而非得借助政府力量来调配资源办大事?且不论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关键是有的大事要想办成,就必须集中力量。像防控传染病疫情、减灾救灾这样的大事,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国家,都需要集中力量去应对,区别在于能不能迅速、合理、有效地集中力量。再如,要解决几亿人口脱贫这样人类历史上的难题,如果只靠市场经济的方式去办,只靠经济发展的自然过程去解决,只靠一般性的福利制度安排去做,那不仅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而且可能不断产生新的经济社会问题。

集中力量办大事,何以能够?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后发国家都能够做到集中力量办大事。有的国家在某个时期、某些特殊情况下做到过集中力量办大事,但只有中国能够把集中力量办大事上升为制度,进而成为能够长期发挥重要作用的显著优势。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决定的。我国以宪法这种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将此体现到各个具体领域。比如在经济领域,我国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集中力量办大事保驾护航,同时在经济运行中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由此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为集中力量办大事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中国的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说是做到了“三个一”:“一张图”,就是对所办大事有统一规划;“一盘棋”,就是各地区、各部门从全局着眼,围绕所办大事形成合力;“一竿子”,就是保证从中央到地方政令畅通,在贯彻执行上一竿子插到底。如此运行方式,大事自然办得成。

集中力量办大事,何以成为显著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是集中力量办大事成为显著制度优势的根本原因。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武器。辩证唯物主义既讲全面又讲重点,既讲主要矛盾又讲次要矛盾,既讲矛盾又讲矛盾的转化。这决定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中能够抓准影响全局的主要矛盾和工作重点,将其列为需要集中力量去办的大事。那么,怎样才算抓准了大事呢?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因此,集中力量要办的大事,就是符合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

当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安排,也需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存在的一些短板和弱项,然后不断去完善和发展相应的体制机制,从而使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显著优势更好地发挥作用。

(作者为原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学术顾问)

《 人民日报 》( 2020年03月13日 09 版)